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
专注于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
在线下单
17521725883
心海首页
出口报关
海运出口报关
空运出口报关
公路出口报关
铁路出口报关
上海港舱单
VGM代发
出口预配舱单发送
出口单证服务
RCEP原产地证
商品预归类意见书
关务服务
ATA单证册
跨境电商B2B
跨境电商海外仓
暂时进出口
修理物品
退运出口
无代价抵偿
进口报关
国际游轮进出境
冷链产品进口
危险品进口
出口内装
服务案例
关于心海
心海介绍
资质荣誉
服务团队
联系我们
热门关键词:
海运出口报关
|
出口报关代理
|
出口拼箱报关
|
上海报关公司
|
上海报关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全站搜索
搜索结果
关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同时废止。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景情况、主要原则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同时废止。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景情况、主要原则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同时废止。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景情况、主要原则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QQ咨询
联系电话
17521725883
在线留言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